央行、外汇局: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

:memo: 作者: 财联社| :date: 发布时间:2025-05-23 18:03:09

A股快讯:央行、外汇局规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 :money_bag: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并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提升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度。


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关于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完善并统一境内企业境外直接上市相关跨境资金管理,提升境内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本次《通知》重点内容包括:

  • 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等所得,可以外币或人民币调回,相关资金均可使用资本项目结算账户汇出入。以人民币调回的,还可使用境内企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的上市主体对境内股东的分红款在境内以人民币形式派发。

  • 资金使用和风险管理更灵活便利: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以外币调回的可自主结汇使用。上市主体可自主选择外汇风险管理途径,通过银行或券商办理即期结售汇及套期保值交易。

  • 简化管理程序,放宽登记时限: 除上市企业回购、境内股东增持外,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相关登记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发行上市、增发登记时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减持登记时限调整为减持后30个工作日。放宽企业信息变更、部分股权结构变化等登记时限要求。

  • 规范募集资金管理: 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减持或转让股份所得资金原则上应汇回境内,股东因增持汇出资金如有剩余或交易未达成时,应及时汇回境内。明确境外发行可转债和将可转债转为股票相关管理要求。若境外上市前已拿到发改、商务等业务主管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也可留存境外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境外放款等业务。


结论:

此次《通知》的发布,旨在规范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在便利企业跨境融资的同时,也明确了资金使用的规范要求。原则上境外上市募集资金应汇回境内。 这一政策变化或将对相关上市公司的资金运作产生一定影响,值得市场进一步关注。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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