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

:memo: 作者: 财联社| :date: 发布时间:2025-01-17 20:34:06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正文

规则背景与目的

  • 背景:基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简称《2号指引》)进行修订。
  • 目的:强化募集资金监管,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规则主要内容

  1. 专款专用、专注主业
    • 募集资金应坚持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
    • 超募资金:应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禁止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
  2. 严格监管用途改变
    • 明确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强调擅自改变用途的罚则。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
  3. 提升募集资金安全性
    • 规范现金管理,禁止高风险理财。
    • 强化专户管理,确保现金管理和临时补流通过专户实施。
  4.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 优化募集资金置换规定。
    • 要求公司密切关注募投项目进展,及时重新评估。
  5. 督促中介机构履职尽责
    • 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规定及时核查并报告异常情况。
  6. 与独董制度和《公司法》衔接
    • 取消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的意见要求,适应《公司法》修订。

结论

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将根据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发布实施。这一举措将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强化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glowing_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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