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拟对东旭集团行政处罚: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

:memo: 作者: 财联社| :date: 发布时间:2025-03-28 19:04:00

:police_car_light:东旭集团财务造假案:43名责任人合计或被罚17亿元:money_bag: 证券市场禁入严惩!

摘要: 证监会旗下河北、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剑指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等相关主体。经查,东旭集团存在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多项违法行为,43名责任主体拟被合计罚款17亿元,并对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正文:

今日,证监会披露,河北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分别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债券发行人)以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主体,就其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 欺诈发行:

    • 2017年,东旭光电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75.65亿元
    • 2018年,东旭集团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35亿元
  • 财务造假触目惊心:

    • 2015至2019年期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高达447.9亿元(最高)。
    • 东旭光电虚增收入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
  • 资金占用严重:

    • 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经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货币资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归还金额合计高达169.59亿元
  • 信披违规:

    • 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合计罚款17亿元,并对其中19名主要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目前,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正在同步调查中。河北、深圳证监局将继续督促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追回被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法占用的资金。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也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结论:

证监会对东旭集团系列案件的严厉处罚,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维护市场健康稳定发展。:flexed_bice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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