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财联社记者 高萍|
发布时间:2025-03-06 21:55:18
商业银行设立AIC“开闸” 多家银行:正对政策研究中
摘要
金融监管总局最新公布进一步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的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简称“AIC”)。此举将稳妥有序增加参与AIC股权投资试点的机构数量,头部股份制银行有望新成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调动更多资金和资源参与试点,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正文
最新政策动态
2025年3月6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通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这一政策意味着更多银行将有机会参与股权投资试点,特别是在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领域。
银行反应
财联社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多家上市银行,部分银行表示正在研究新政策。一家股份制银行董办工作人员表示,政策刚出来,正在研究中,后续需要获得监管的审批。另一家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也表示,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和监管导向决定下一步行动。
政策背景
- 2017年:工行、建行、农行、交行和中行五家国有大行成立了五大AIC,主要从事市场化债转股业务。
- 2020年:5家AIC获批通过附属机构在上海开展不以债转股为目的的股权投资业务。
- 2021年11月: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标志着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正式开始。
行业观点
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随着监管政策持续支持,AIC业务范围已逐渐从债权转股权扩展至股权投资等“非债转股”业务。他认为,很多银行有动力设立AIC,尤其是在科技金融和投贷联动领域。
专家分析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目前除了5家大型银行,大多数银行并未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下一步应积极探索和支持经营管理规范、创新活力较强、科技型企业客户较多的股份制银行及其他中小银行设立投资子公司,开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
内部观点
一位银行内部人士表示,设立AIC将“增加收入来源”。董希淼也认为,从长期看,这将有效改善银行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获得多元化的收入,减缓净息差收窄的压力,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结论
新政策将有助于商业银行通过设立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进一步扩大股权投资试点,特别是在科技创新和民营企业领域。这将有助于银行增加收入来源,改善客户和业务结构,保持稳健发展态势,并为国民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提供更多资金和资源支持。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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