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当 绿亨科技收警示函|速读公告

:memo: 作者: 财联社记者 方彦博| :date: 发布时间:2025-01-20 23:14:16

绿亨科技因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当收警示函 :police_car_light:

摘要

绿亨科技因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当等问题,被北交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公司及董事长、董秘等数名高管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正文

事件背景

20日晚间,绿亨科技(870866.BJ)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交所《关于对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司及董事长、董秘等数名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关键问题

  • 募投项目变更程序不规范:绿亨科技原计划募集资金3.73亿元,用于“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海兴项目”)。实施主体为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亨”)。然而,河北绿亨于2023年7月19日更名为河北汴京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8月18日完成股权变更后已非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22日,绿亨科技公告将海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绿亨变更为绿亨科技,但公司未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当:绿亨科技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29992.74万元,公司当日将其全额转出用于投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又于2022年12月6日全额赎回,公司也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违规情况: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监管措施

北交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绿亨科技及董事长、时任和现任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特别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管理,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回应

公司方面表示,将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结论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一直是监管机构和广大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1月17日,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特别强调了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专注主业,明确了募集资金用途改变的具体情形和延期实施的流程要求。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严格监管是有效提升投资者信心的重要手段,同时能够推动资金优化配置,提高经济效率。:brief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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